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但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可以是独立竞买,也可以是联合竞买。
三、申请竞买办法: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有意竞买者可到泸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3号)咨询、索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必须于2007年9月5日18时30分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竞买保证金须存入指定帐户,并经核准到帐)、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资料到泸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办理申请竞买手续。
四、挂牌时间、地点: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07年9月6日上午10时的法定工作时间为挂牌竞价期,挂牌地点设在泸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国际互联网“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http://www.lzsgtj.cn) 、“川南土地市场”(http://www.cn-landmarket.com)、泸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uzhou .gov.cn)进行查询。
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 (0830)2589093 华先生 (0830)2589879
特此公告。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2007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