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与竞买(但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申请竞买办法: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有意竞买者可到泸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3号)咨询、索取出让文件。拍卖土地竞买申请人须于2007年11月19日18时前、挂牌竞买申请人须于2007年11月28日18时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竞买保证金须存入指定帐户,并经核准到帐)、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资料到泸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办理申请竞买手续。
四、挂牌时间、地点:2007年11月19日9时至2007年11月30日10时为挂牌出让起止日期,挂牌地点设在泸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五、拍卖时间、地点:拍卖会于2007年11月20日上午10时在泸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拍卖大厅举行。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国际互联网“四川省国土资源厅”(http://www.scdlr.gov.cn)、“泸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http://www.luzhou.gov.cn)、“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http://www.lzsgtj.cn)和“川南土地市场”(http://www.cn-landmarket.com)等网站进行查询。
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方女士 (0830)2584504、2589093
特此公告。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2007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