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作价出资、入股、转让、租赁、交易、收购、储备和建设项目土地供应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承办建设项目供地方案、临时用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交易的审查工作;
依法管理土地资产、规范土地市场;
组织开展对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清理;
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和土地等级评定与监测;
负责对土地评估等中介机构、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资质和审查和报批;
承办泸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作价出资、租赁等工作;
指导乡(镇)村用地管理和农村集体非弄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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